【二等奖】有图未必有真相 AI造谣要警惕

作者:刘方东

推荐单位:济南市委网信办

 

“济南八旬老人把坐轮椅老伴推进河里”“晨练大爷在济南英雄山附近发现坟中活人”……这些所谓“有图有真相”的重磅“消息”,在网上广泛传播,引起大量网民关注。

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这些耸人听闻的“消息”,是不法分子利用AI合成技术编造谣言,甚至生成逼近真实的图片、音视频,颠覆了“有图就有真相”的常规认知,让人难辨真假。尽管网信部门第一时间辟谣、澄清事实,可谣言已经领跑真相一大截,让很多人信以为真,给网民带来极大困扰。

没想到,有了AI的“赋能”,一些别有用心者的造谣能力也大幅提升。这些个人、机构通过AI软件,给出关键词,软件便会自动在网络上抓取相关信息,生成几百到上千字的文本,配上貌似和事件相关的虚假图片,从而形成一篇看起来信息量很大,实际上子虚乌有的内容。

从一份近期审结案件的材料显示,不法分子利用AI技术,以热点新闻和随机网络视频为素材,短时间内就制作出约1万条虚假视频新闻,其中发布出去的20多条视频,涉及多个省份,浏览量超过百万。从查处的情况看,其中一家MCN机构,最高峰一天能生成4000至7000篇,最高的一条收入700元,初步估算每天的收入在1万元以上。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。有了新技术,造谣的成本近乎为零——甚至连时间成本都不需要了。这也意味着虚假信息扩散的成本也急剧降低,可能对社会信息生态造成极大破坏,对这种行为不加以规制,可以想象网络空间会变成什么样子。

但是,随着互联网、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普遍应用,网络谣言呈现出“定制化”生成、“精准化”传播、“智能化”扩散的新特征,“单打独斗”式谣言治理已难以适应时代要求,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的治理需要转向共治共管。因此,要积极构建以“法治为本、政府主导、技术赋能、科普宣传、社会参与、公民自治”为主要内容的“六位一体”的治理体系,才能真正营造风清气正、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。

一是法治为本。目前,我国网络领域立法150多部,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,但我国网络谣言的立法和执法尚待进一步健全,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网络谣言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,要进一步在网络谣言的司法认定、执法程序、量刑原则与依据等方面加强立法和相关法治建设。真正用法律法规对使用AI技术制作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严格限制、处罚和打击。

二是政府主导。网络谣言的产生、扩散和蔓延,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权威、真实信息的缺失,让其有可乘之机。加强信息公开,消除政府部门和网络受众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传播渠道的堵塞现象,建立和完善公共信息通报机制,提高政府和主流媒体的公共影响力,正确引导网络舆论,是避免网络谣言的有效方法。

三是技术赋能。利用新技术构建网络谣言监测预警防控体系,提升对网络谣言监测发现与管控能力,现有的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具备“一目千行”“一目万行”能力,能及时填补人工核查的缺陷,快速有效识别AI造假,以技术管技术,以“白AI”限制“黑AI”。

四是科普宣传。发挥权威机构专业优势,加强网上科普宣传,开发高质量、有特色、易接受的科普产品,构建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广覆盖、立体化的科普传播网络,及时澄清认知误区,全面提升公众识谣辨谣网络素养。

五是社会参与。媒体既要做到守土有责,管好自家“责任田”,又要彰显媒体的社会责任和他律功能,加强网络谣言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干预。进入网络时代,媒体人要形成强大的信息分析处理能力,练就一双善于识别虚假新闻的慧眼,迅速在庞杂的信息中筛选、鉴别出真假,将真实、有价值的新闻报道呈现给公众。

六是公民自治。网络谣言的防治要求网民加强个体的网络道德自律、提升网络法治素养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。要进一步通过公共宣传等渠道提高网民的信息甄别能力,倡导网民不随意转发扩散未经证实的信息,促使网民养成文明的上网习惯。同时,通过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,鼓励网民积极对网络违法行为和有害网络信息进行举报和监督。